中新網西安12月16日電 (記者 田進) 陝西省紀委16日披露,長安銀行小微企業運營中心原總經理馬勇慧被開除黨籍。
  據瞭解,陝西省紀委對長安銀行小微企業運營中心總經理馬勇慧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馬勇慧在擔任長安銀行大唐西市支行行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馬勇慧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並被判處有期徒刑。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陝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馬勇慧開除黨籍處分。
  此前,長安銀行已撤銷馬勇慧小微企業運營中心總經理職務、解除勞動關係。(完)
(原標題:長安銀行小微企業運營中心原總經理馬勇慧被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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